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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项扩招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和教育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统筹做好招收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的招生录取、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等专项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9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920号)文件要求,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在2019年面向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单列部分招生计划,进行专项扩招。为保障我院专项扩招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章     

第一条  学校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二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50号,邮编:731199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五条  举办单位: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招生类别:普通全日制(统招)。

第八条  本简章仅适用我院2019年高职专项扩招工作。

第九条  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400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学院在2019年面向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计划招生的专业有: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畜牧兽医、园林技术、会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第十条  学院环境:学院积极打造“花园式”校园,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环境建设实现生态化、园林化,寓教于乐,寓教于美,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第十一条  师资队伍: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并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致力于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学院现有外籍教师4名,专、兼职教授8名,副教授63名。

第十二条  实训条件:现有2幢实训楼和1个汽车医院,总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建有学前教育、口腔、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畜牧兽医、园林、会计、电子商务、建筑专业实训中心和高标准的语音室,总计实训室126个。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办学定位和条件,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审核下发的为准。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项扩招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

招生对象

1

应用阿拉伯语

670215

3

4000/学年

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参加报名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

2

应用外语(波斯语)

670216

3

4200/学年

3

学前教育

670102K

3

4000/学年

4

早期教育

670101K

3

4200/学年

5

护理

620201

3

4500/学年

6

口腔医学技术

620405

3

4500/学年

7

助产

620202

3

4500/学年

8

医学检验技术

620401

3

4500/学年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3

4500/学年

10

汽车营销与服务

630702

3

4500/学年

11

畜牧兽医

510301

3

4500/学年

12

园林技术

510202

3

4500/学年

13

会计

630302

3

4200/学年

14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3

4500/学年

15

工程测量技术

520301

3

4500/学年

16

电子商务技术

610214

3

4500/学年

17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

4500/学年

第三章  报名录取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参加报名人员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被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过关者;

7.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

    第一次报名时间:61-71

    第二次报名时间:108-117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

    此次招生报名实施网络化管理,即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考务安排、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根据提示注册、报名、上传照片、填报志愿并在线缴纳报名费。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打印《2019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第一次报名的考生于815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第二次报名的考生于11 15日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未录取且有意参加本次招生的考生可在第二次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http://www.ganseea.cn)进行填报。

  第十八条  志愿设置。

    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两次报名院校志愿均设置“1+1”顺序志愿,即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2.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定报考院校及专业,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院校及专业。考场座位、面试次序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4.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

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480×64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

    为提高考生报考积极性,简化资格审查程序,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此次考试招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负责实施。考生只须将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19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及相关学历证件的复印件等资料在参加单独测试时交给第一志愿的院校,由院校负责审核。

    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

    各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在《2019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登记表》中的“部门资格审核”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  考试与录取。

    所有参加本次报名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相近专业单测成绩,全省高职院校可以通用,参与考生第二志愿招生及补录院校不再组织测试。第一次测试于2019年8月2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于8月25日前完成,第二志愿录取于8月28日前完成。第二次测试于11月2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于11月25日前完成,第二志愿录取于11月28日前完成。具体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扩招新生按相关政策享受国家和学院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持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户学生享受建档立卡有关政策。

第二十四条  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五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参加招生录取的院校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第六章   

第二十八条  通讯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50号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图书馆楼701室。

邮政编码:731199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930-6230895(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学院网址:http://www.lxxdzy.com

第七章   

第二十九条  本简章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简章由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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