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银龄教师,充分发挥银龄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银龄教师”10人,主要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立足民族地区、艰苦奋斗的精神。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风正派。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丰富的一线教学科研从业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含),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博士学位;
2.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奖项1项及以上;
4.经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1.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处分和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每学期承担不少于96课时的教学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与学院本科培育建设、双高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改革等工作;
(三)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组建或者指导至少1个教学团队开展工作;采取教学指导、课题指导、项目争取等方式提供支持与帮助;每年指导教师或团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奖项;
(四)参与指导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在论文发表、学科竞赛、实践实习及教学创新等方面予以指导;
(五)积极参与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学科发展规划、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申报等工作;
(六)每学期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面向学院教师的教研活动、学术讲座;
(七)完成聘任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学院与银龄教师签订聘任协议,聘期为3年。
六、待遇
(一)薪酬待遇
税前年薪8万-10万元/年(具体以商议结果为准)。
(二)生活保障
学院为聘期内的“银龄教师”免费提供过渡住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学院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和办公条件,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三)其他保障
1.“银龄教师”在聘期内以我院为第一单位完成的教学科研成果,按照学院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2.“银龄教师”在职期间因公出差按照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3.在聘期内学院每年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伤害险。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星期一)18:00截止(具体时间以邮件材料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临夏现代职业学院“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原件扫描件;
(3)退休证或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4)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个人自荐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身体健康证明(三个月内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xxdzzrs@163.com,邮件主题及打包材料统一命名为:“姓名+银龄教师+专业”。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和报名同时进行,对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核的,向报名人员及时反馈原因;对所需资料提供不全的,反馈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3.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的,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本人负责。
(三)确定拟聘人员
1.考核应聘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
2.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表现审查和人事档案审核,对审查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聘用。对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学院考核通过的“银龄教师”,提交学院会议研究。
(四)公示。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无法查实情况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聘用意见,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九、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十、其他事项
(一)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影响招聘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夏现代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0930-6230752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0-6225687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930-6223164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银铃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xlsx
2.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25年“银龄教师”应聘申请表.docx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