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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大赛

2022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学生组文秘赛项竞赛规程

来源:教务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文秘

  赛项组别:中职学生组

  专业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

二、竞赛目的

以文秘职业技能竞赛为平台,以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就业为导向,通过大赛营造、优化职业院校文秘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高素质应用型文秘人才的培养,促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文秘专业的发展和学科建设。

三、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2022年4月26日-27日

(二)竞赛地点: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四、竞赛内容

本赛项的竞赛内容为:文秘综合知识、办公室事务处理、会议服务、秘书口语交际、电脑速记。

五、竞赛规则

(一)文秘综合知识(分值占比20%)

参赛选手在竞赛平台完成40道单项选择题,内容涵盖职业道德、文书写作、办公自动化基础、会议服务基础知识、档案管理、礼仪、公共关系等,限时20分钟。

(二)办公室事务处理(分值占比30%)

1. 参赛选手根据所给资料,按要求使用微软办公软件Office(Word或Excel)完成相关表格的制作任务。涉及内容为接待工作、值班工作、领导活动管理、办公资产管理等职场中可能接触到的表格制作,限时20分钟。

2. 参赛选手对准备的纸质材料10处错误进行修改,内容为通知,错误类型包括文字、语言、符号、格式等,要求正确使用校对符号,限时10分钟。

(三)会议服务(分值占比20%)

参赛选手根据设定的情境与要求,完成以下任务,限时20分钟。

1.借助微软办公软件Office(Word或PPT)完成座次安排任务。

2.会场的选择、设计与布置,并向评委讲解。

(四)秘书口语交际(分值占比15%)

参赛选手根据提供的对话场景,给出得体的应答,限时15分钟。

(五)电脑速记(分值占比15%)

参赛选手将听到录音内容速记于电脑上(实现倾听、打字同步),形成电子文稿,包括文字和符号,无需分段,在竞赛规定时长内,可以进行修改,限时结束,即提交电子文稿。(注:听录音时间3-4分钟,录音放3遍,间隔2分钟)共20分钟。

(六)评分细则

竞赛内容

评分维度

评分要素

分值

文秘综合知识

正确率

根据设置的问题及时间提示,按要求在试卷作答,使用评卷系统评分。

20

办公室事务处理

正确率

表格制作、项目分类,20分由评分裁判评分;格式、语言、符号,10分,由评分裁判评分。

30

会议服务

正确率

会场的选择理由、布置、讲解,10分,按要求进行操作,由评分裁判评分;主席台人数、座次,10分,由评分裁判评分。

20

秘书口语交际

正确率

规则、理由、语言,15分,由评分裁判评分。

15

电脑速记

正确率

录音速度为115字/分钟,每正确录入10%,得1.5分。

15

 

 

(七)竞赛流程

日期

时间

赛项内容

竞赛场地

备注

4

25

全天

08:00-16:00

报到

鸿瑞大酒店大厅

 

16:30-17:30

赛前说明会

鸿瑞大酒店

(4楼2号会议室)

 

17:30-18:00

抽签会

鸿瑞大酒店

(4楼2号会议室)

 

18:00-18:30

熟悉赛场

学院砺能楼、博知楼

 

4

26

上午

08:30-09:30

开幕式

学院礼堂

 

10:00-10:20

文秘综合知识

砺能楼406、410机房

 

10:50-11:20

办公事务处理

砺能楼406、410机房

 

11:50-12:10

电脑速记

砺能楼406、410机房

统一播放录音

下午

14:00开始

秘书口语交际

博知楼303、305教室

每位选手用时15分钟

4

27

上午

8:30-11:30

会议服务

博知楼303、306、308、305教室

电脑操作10分钟转讲演教室10分钟

下午

13:00-14:00

登分、统分

博知楼401

 

14:00-16:00

成绩公示

博知楼前公示栏

 

16:00-17:00

闭幕式

学院礼堂

 

注:竞赛流程在赛前说明会详细讲解。

 

六、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全部配置专业设备设施,包括:竞赛工作区(包括:竞赛机房、竞赛现场讲演区)、其他区域(包括:裁判区、抽签区、服务区)。

(一)竞赛工作区

1.竞赛现场讲演区:在指定竞赛讲演区域,选手按照抽签序号,根据竞赛内容及要求完成现场展示。

2.竞赛机房:参赛选手每人一台电脑,并配有若干张白纸和铅笔。电脑上装有Windows10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微软Office2016。机房配备播音设备,派专人播放电脑速记播音试题。

3.候场区:在指定区域,设置 A、B 出场口为出场区,供参赛选手候场。

(二)其他区域

1.裁判区:在竞赛讲演区域设置裁判工作区,提供配套桌椅等供裁判使用。

2.抽签区:在指定区域,设置桌椅、抽签箱,供选手进行抽号使用。

3.服务区:在指定区域设置服务保障区、申诉区等服务区域。

4.计时区:在竞赛讲演区域的指定位置,提供桌椅和计时器、提示牌为选手和裁判提醒时间

七、技术平台

所需机房配备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运行 Windows10操作系统,安装MicrosoftOffice2016 办公软件,配备播音设备。

八、评分办法

(一)评分依据

比赛评分标准制定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文秘中级国家职业标准,同时也参考了行业权威大赛的相关标准。

(二)评分方法

1.现场讲演环节比赛评审组由5名裁判组成,其中裁判长1人。

2.比赛评分采取分项目计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

3.比赛设计的每项任务均采用不同比例和权重设定分值分别计分,比赛总分按照百分制计算。

4.评分将在所有评委给出成绩的基础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为最终选手成绩。

5.评分实行满分100分制。

6.比赛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最终奖项。

7.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选手干扰评审等不文明参赛行为,裁判长有权予以扣减该项目成绩,情节严重者将取消继续参赛的资格。

(三)成绩公布

最终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组签字后,公布比赛结果。公布结果2小时内。若无异议,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长在成绩单上审核签字后,在颁奖典礼上宣布并颁发证书。

(四)裁判组成结构

大赛裁判人员由行业企业知名专家、行业权威赛事评审专家、高等院校及职业院校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体现人才选拔与市场需求接轨、与高校升学接轨、与文秘人才培养模式建设接轨的指导方针。

九、奖项设定

竞赛设个人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个人奖:设定个人一、二、三等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 20%,三等奖 30%。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十、申诉与仲裁

1.各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2.申诉启动时,参赛队向赛项仲裁组递交领队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发生时间、经过、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地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内。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4.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若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比赛监督员提出申诉,由监督员传达最终仲裁结果。

5.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6.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一、赛项安全

1.所有参赛选手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2.所有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赛场,按竞赛组规定配合做好安检工作。

3.所有人员不准在竞赛场所和禁烟区域内吸烟。

4.参赛选手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场地,否则后果自负。

5.对于违反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者,将立即终止比赛,取消竞赛资格。

6.比赛期间如发生火情、伤病等特殊情况,要保持冷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遇到紧急情况服从安保人员统一指挥,有秩序撤离。

7.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妥善存放,以免丢失。

8.参赛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的安排,如有发热等症状, 请及时与大赛疫情防控组联系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十二、其他规定

1.各参赛队务必按照大赛通知时间报到,报到时参赛选手需持身份证、学生证、参赛证及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以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2.参赛选手按照赛点竞赛组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抽签,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各参赛队统一有序地熟悉竞赛场地、设备。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严禁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4.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学生证、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工作人员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

5.若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竞赛时间不予延时,迟到 15分钟者不得入场,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6.正式竞赛开始前,各参赛选手检查确认竞赛设备。秘书实务综合技能竞赛开始前需确认计算机和软件正常运行,竞赛过程中不能更换设备。

7.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和安排,爱护竞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各参赛队之间要发扬竞赛精神,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8.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参赛选手须举手示意,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

9.参赛选手在竞赛中严禁相互交谈、随意走动,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10.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工作人员向评委老师申请后作处理。

11.参赛选手禁止携带U盘等带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如被其他参赛选手举报或被工作人员发现,经核实后,视为作弊。

12.竞赛过程中如有突发事故(例如:机器故障),必须经评委老师确认后方能中断竞赛,故障中断时间不计,否则后果自负。竞赛过程中或竞赛后发现问题,应由领队告知评委,选手不得与评委直接交涉。

13.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数据文件按要求以座位号命名,不得以学校或本人姓名等命名。

14.当听到竞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不得关闭所用计算机。

15.离开赛场时,不得将任何与竞赛相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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